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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1-03-25 来源:兴庆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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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兴庆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成功创建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推动兴庆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保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区、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形成由兴庆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统筹,各单位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召开兴庆区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4次,制定《2020年兴庆区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机制和目标任务,以示范创建促落实,持续推进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二是紧盯“关键少数”。制定《兴庆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明确政府常务会前专题学法机制,结合中央优化营商环境、政府诚信建设、行政应诉等工作需要开展相关法律专题学习7次,有效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决策能力。三是切实履职尽责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效能目标考核。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行方案》,梳理《党委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清单》《党委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清单》等4个清单,要求各级党政领导严格按照清单逐条对照履职尽责。四是发挥督查作用。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见面”书面督查1次,重点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6个方面,对兴庆区15个乡镇(街道)、47个部门(单位)开展依法治区专项督查1次。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对部分重点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现场调研1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开展权责清单信息更新和数据汇总工作,经法制审核后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0年,共计梳理出行政职权事项1954项,并及时公示。二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严格按照中央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省区时间表,目前已完成85家事业单位评估工作,实现人员编制管理规范,事业机构格局合理。三是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严格执行自治区权责清单“三统一”,明确兴庆区行政许可事项142项全部划转审批服务管理局,目前兴庆区可办理各类政务审批服务事项851项。实行行政审批和事项监管分离,行政审批部门对审批负责,业务主管部门对审批后的事项进行监管。四是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行“四减一优容缺承诺”“好差评”等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申请材料缩减30%,办理环节压缩20%,办理时限压缩20%,共收到“好差评”评价3232件,群众满意度达98%。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行“1+N”多证联办,积极探索试行“互联网+视频勘验”模式,实现行政成本和办件时限双降低。五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加大“减证便民”力度,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一律实行“非禁即入”。落实减税降费和增值税改革各项政策,最大程度让利实体经济建立项目“首席服务官”、县级领导包抓企业、乡镇街道服务企业机制,包抓143个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协调解决吾悦广场等项目问题50余个。服务企业常态化,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措施106条,11个重点领域奖补政策,清欠中小企业账款2032.81万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和备案程序,凡出台规范性文件必公开征求意见,过会审议前必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经集体讨论后决定。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布并报法制机构备案。二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关于全面集中清理兴庆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专班,组织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率先在全区召开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推进会,邀请市局相关负责人、专业律师开展专题培训,确保高质量完成清理任务。清理后保留或重新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网上公开,杜绝线下文件存在。

(四)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兴庆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兴庆区人民政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其他人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明确决策事项范围、程序、立卷归档、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推行“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全程参与制度。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公共利益等事项,形成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政协委员及法律顾问常态化参与政府常务会机制,确保政府决策更加民主高效。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通过全程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会议,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审核意见,实现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定《兴庆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顾问工作职责,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专业保障。2020年,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讨论10余次,司法局为政府合同及协议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17份。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先后对住建局、水务局等10个部门和乡镇的448项行政执法事项全部划转至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制定《兴庆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事项清单》,重点理清源头监管、后续监管、末端执法界限,统一执法事项、法定依据。率先在三区探索建立警综联合执法机制,2020年,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200余起,各类罚款34.8万余元。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狠抓“三项制度”执法环节,厘清“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内容,将27个行政执法主体和政府部门执法信息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倒逼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执法责任制、执法裁量基准制度等制度有效落实,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三是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管理,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双随机检查。应急管理局积极打造执法装备、执法模式、执法理念、执法程序和执法服务五个升级版,细化标准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获得企业一致好评。

(六)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严格执行向兴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兴庆区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人大议案及建议意见、政协提案满意率达95%以上。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履行应诉职责,做到有诉必应,严格落实法院生效判决和司法建议。及时回应社会舆论监督,通过电视问政、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和投诉举报。充分发挥“12345”便民服务热线作用,2020年,受理各类民生诉求442件,其中直接咨询解答88件,办结率100%。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重点开展政策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14个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政府公报、政府信息查阅点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加强财政预决算、重大决策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2020年,兴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动态类信息1250条,政务公开栏目公开政府信息1677条。三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政务承诺制度,切实抓好容缺受理、诚信办事等制度建设,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制度化、诚信化。2020年,在“中国宁夏政府门户网”“信用银川”网站公示行政许可1.93万条,行政处罚2266条。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大力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关于加强基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五项机制”,高标准打造乡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构建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疏通服务群众堵点,畅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成功率达96%以上。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29个。全力打造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远程视频网络咨询平台于一体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扎实推进“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129个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2020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94件,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157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68.31万元。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制定《兴庆区行政机关应诉管理办法》,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责任签批制、法院裁判文书签批制,认真履行出庭职责2020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件,受理2件,结案2件,行政应诉案件111件,败诉8件,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100%。四是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建立兴庆区重点普法任务清单,根据60个部门普法措施清单梳理100项重点普法任务并公示。深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宣传教育,聚焦推动《民法典》实施、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市、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国家工作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依托“法宣在线”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共5000余人开展分类学法考法,参与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兴庆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党委、人大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深入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在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分值权重。争取落实经费保障,将法治政府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更多提拔任用法治意识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改革发展的优秀干部。

(二)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按照兴庆区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安排,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强领导干部任前法治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加大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考核力度,把测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依据,不合格的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以示范创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清单管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所有重大行政案件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推进决策后评估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持续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探索首违不罚、柔性执法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等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围绕重点工作开展法治政府督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实施行政执法察监督等制度,建立责任明确、监督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积极探索党委巡察与法治督查有机结合,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内容,做好法治建设实施情况的督察工作,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倒逼夯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注重平时考核和第三方评估、党委巡察结合方式,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公开通报。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    

20213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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