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自治区和银川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银川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监督指导下,兴庆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以及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圆满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兴庆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荣获“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兴庆区司法局荣获“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依法履职,优化营商环境开创新局面
为企业开办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3小时内办结。推进个体工商户开办“全程网办”,2021年以来,个体工商户网办业务12431件,网办率达97%。持续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建立项目“首席服务官”、县级领导包抓企业、乡镇街道服务企业机制,包抓143个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协调解决吾悦广场等项目问题200余个。推行“跨省通办”“全市通办”改革,与121个县(市、区)实现145个事项跨省通办,累计办理2132件。印发《进一步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切实提升商事登记便利化水平。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好”,梳理出“开餐厅”“开超市”等12个“套餐包”。梳理公共医疗卫生许可、电影放映许可等《兴庆区告知承诺事项清单》事项34项,累计办理告知承诺事项1836件。推进“四减一优”,246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办理申请材料缩减30%,办理环节压缩20%,办理时限压缩20%。
(二)聚焦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实现新突破
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一是规范制发程序,把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和备案程序,要求凡出台规范性文件必公开征求意见,过会审议前必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经集体讨论后决定,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布并报法制机构备案。截至目前,兴庆区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2020年以来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备案审查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二是坚持源头把控,把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关。制定《关于全面集中清理兴庆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率先在全区召开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推进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2020年以来,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3件,审查党内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0余份。三是强化事后监督,把好规范性文件评估关。制定《兴庆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效性,对《兴庆区2018年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兴庆区2018年残疾人辅助器具个性化适配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后评估并根据评估意见予以废除。
(三)聚焦民主合法,重大行政决策水平取得新提升
坚持依法决策,制定《兴庆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兴庆区政府法律顾问年度述职工作制度》等文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组织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讨论40余次,为政府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00余份。坚持科学决策,制定《兴庆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兴庆区人民政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其他人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凡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实施决策,切实提升决策质效。集体讨论率达100%。坚持民主决策,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确保决策符合民意、惠及民众,增强公众参与实效。连续2年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1年公布《兴庆区“十四五规划”现代服务业规划》等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项。
(四)聚焦规范执法,行政执法工作注入新动力
一是着力强化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见面”书面督查3次。成立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小组,累计评查行政处罚案卷4707件。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营商环境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非诉讼纠纷解决机构覆盖面等8项指标方面,市场监管兴庆分局均在全区排名第一;持续加强食品药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工作,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为抓手,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紧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探索建立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日专项行动,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56家,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牢牢守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底线,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着力推进执法改革。制定《兴庆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人员下沉方案》《兴庆区乡镇(街道)赋权清单》等文件,明确乡镇执法主体地位行政权力事项83项,街道执法主体地位行政权力事项69项;向乡镇(街道)下沉执法人员283人,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农水、民政等部门实现“一对一”执法协作。三是着力提升执法水平。对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将37个行政执法主体和450余名执法人员信息面向社会公示。充分发挥数字执法监督作用,共录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案件2000余起。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会,各部门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和公职律师100余人参加培训。四是着力规范证件管理。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021年新增行政执法人员94人,现有行政执法人员410人。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推动教育局、财政局等20家单位按照程序完成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罚没职权确认证申报办理,实现罚没职权确认证全覆盖。五是着力创新执法理念。在全区率先成立由各执法部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分管领导、执法中队长、法律顾问等为成员的案审委员会,对执法过程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疑难、重大处罚类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目前,已成立案审委员会20余个,成员150余人,有效保障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程序合法。
(五)强化权力监督,促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主动接受区委监督。重大事项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均报区委审议,对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依法主动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工作,依法办理人大议案、承办政协提案,满意率达到100%。三是认真接受司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重大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四是充分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86条,兴庆区政府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均依法办结,办结率100%。
(六)聚焦源头治理,矛盾纠纷化解开启新征程
一抓案件办理。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2021年兴庆区政府涉案行政诉讼案件136件,已审理80件,负责人出庭应诉71件,出庭应诉率88.75%;各乡镇(街道)、政府各部门涉案13件,已审理11件,负责人出庭10件,出庭应诉率90.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数量逐年升高,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逐年降低。2021年,兴庆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8件,转交银川市办理16件,本级办理32件,结案32件,结案率100%;纠错15件,纠错率46.88%。二抓组织建设。成立兴庆区矛调中心1个、乡镇(街道)矛调中心2个、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228个,创新“1+6+7+7”模式,集综合指挥、信访接待、诉讼服务、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多元调处、心理服务为一体,逐步构建起联动调解新格局。三抓纠纷化解。充分发挥矛调中心牵头抓总,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制度优势,与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签署《银川市兴庆区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源头治理。2021年累计开展人民调解2941件,化解纠纷2892件,司法调解25241件,化解纠纷6923件。
(七)聚焦司法为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打造胜利街等司法所“3+X”柜台式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个,配置法律服务智能终端16台、可视电话141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接待来电来访群众1.75万人次,受理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案件2746件。二是普法宣传质效进一步增强。制定《“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9场次,惠及群众300余人次;持续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开展春风行动“法律惠民生”送法典、办实事、征意见、进岗进村进企业系列活动10余次;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创新开辟“党史知识每日一测”等专栏,2021年共推送微信公众号207期895条,阅读量4.39万;开展普法宣传月进村入户全覆盖活动,宣传月期间累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法律服务100余场,受众达1.5万人次。制定《关于在兴庆区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八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委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中总揽全局、牵头抓总的领导作用,制定《法治兴庆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方案,对未来5年法治兴庆建设工作进行谋划部署。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等,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落实到位。坚持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述职述法,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对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治能力业务能力调研考核的通知》(银兴党办发〔2021〕121号)及《关于报送兴庆区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述职,同时在本单位年终考核大会上进行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提高。
二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完善《兴庆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相关法律专题学习17次,举办专题讲座、专题学习班等活动3期,各成员单位累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150余期,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实现全覆盖。印发《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史大宣讲活动的通知》,开展活动100余场,惠及群众5000余人次,实现宣讲进村(社区)全覆盖。在“法治兴庆智慧普法平台”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考场,累计参与答题6万余人次。
三是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由县级领导带队,对41个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进行督导检查,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3人,“回头看”督查部门18家。着力解决基层法治人才不足的问题,2020年以来,选拔使用法学专业干部103名,充实到各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2021年累计考察测试新任职领导干部100余名。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法治建设成效权重从18分提高至23.5分。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1年,我区攻坚克难、笃行不怠,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在推动工作创新上还有差距。部分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运用法律手段妥善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上还有短板。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缺乏,法治队伍建设力量不足,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的开展。三是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上还有欠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力度不够、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效果不够理想,法律顾问效果未充分发挥,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仍需提高。四是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仍有差距等7个问题兴庆区均不同程度存在。
下一步,兴庆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区市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是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一以贯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能力,吃透精神实质,紧扣实践要求,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二是在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上一以贯之,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三是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上一以贯之,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施,着力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在践行法治为民宗旨上一以贯之,持续聚焦乡村、社区、宗教、校园、企业、社团6个重点领域治理,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持续构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大调解格局,全力打造兴庆模式。深入开展“八五”普法,确保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五是在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上一以贯之,把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抓整改。及时组织开展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大督查,实地察看整改效果,盯紧过程、严格把关,对达不到标准的及时“补课”“返工”,确保所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以高质量整改助推法治兴庆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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