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四届兴庆区委2023年第12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兴庆区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增强思想向心力、精神引领力、道德感召力和文化软实力,持续提升兴庆区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积极探索促进兴庆区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新途径,凝聚起建设“首善之区”的磅礴力量。结合兴庆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要求、自治区《关于实施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的意见》和银川市《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统筹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深入开展“修心”“养德”“守法”“尚智”“崇文”“正风”“创建”七大行动,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法治观念、科学素质、文化涵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三城四区四兴庆”建设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力争到2025年,人民文明素养得到显著提升,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风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基本形成。
二、工作原则
——注重党政引导和群众主体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党委和政府引导力度,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在目标谋划上注重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在活动设计上突出群众的认同感、体验感和获得感,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共享的良好格局。
——注重宣传教育与依法管理相结合。统筹理论宣传、新闻宣传、文艺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和对外宣传“六宣联动”,借助各级各类宣传力量,加大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将满足需求和提高素质相结合,增强自觉意识,实现市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和自我提升。积极培育法治文化,强化德法共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现象开展集中治理,把服务人民和引导群众相结合,推进教育引导、社会监督和依法管理多管齐下。
——注重创新理念和活动实效相结合。立足兴庆区发展实际,树立前瞻意识和创新思维,将文明素养提升行动与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有力结合,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效整合,与“互联网+”等新媒体传播方式有机融合,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城市环境明显改善,推动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大众化、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以群众认可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注重补好短板与常抓不懈相结合。针对不同市民群体的需求,结合陋习改变和素质提升,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众传播,做到时时、处处可学可修,日有进步,循序渐进。科学把握市民文明素养提升的客观规律,引导市民将内修自省与社会实践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共行为引导等社会治理,促进教学相长、知行合一,将文明素养提升行动作为长期工程推进落实,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修心行动”,提升思想素养
1.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巡听督学、通报提示等制度,完善经常性教育、全覆盖培训、常态化宣传机制,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真功、见真章。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精心组织理论学习、媒体宣传、集中宣讲、理论阐释等工作,推动广大干部群众增长智慧、增进团结、增加信心、增强斗志。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和“七进”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普及。加强和改进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工作,广泛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通俗化理论宣讲。做优做大“庭院微宣讲”、做强做精“志愿宣讲”,抓实抓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广泛开展集中宣讲、微宣讲、网上宣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牵头单位:宣传部,配合单位:组织部、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2.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体现到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市民公约、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规范,更好体现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公民的价值准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加强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行为实践、制度保障,发挥好新闻媒体、公益广告、文艺作品等传播主渠道作用,坚持干部带头、全民行动,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发挥思想政治教育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的主阵地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四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牵头单位:宣传部,配合单位:政法委、教育局、司法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分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3.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体系,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增强“五个认同”。大力发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革命精神,充分激发“走好新时代长征路”的奋斗精神,广泛弘扬“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实干精神,汇聚起凝心聚力谋发展的磅礴力量。广泛开展感恩奋进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感恩奋进、饮水思源、自强不息的“感恩”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劳动创造幸福的思想观念和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宣传部、统战部,配合单位:组织部、教育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二)实施“养德行动”,彰显道德之光
4.深化公民道德实践。深入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深化“德耀兴庆”行动,每年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道德建设先进典型的选树、发布、宣传、宣讲等活动,擦靓“兴庆好人”品牌,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好人、关爱好人、崇尚好人、争当好人的良好风尚。倡树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倡导自律助人、孝老爱亲、服务利他、节俭绿色、共建共享,涵养向上向善、崇德奉献的精神气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和“清明祭英烈”为主题,深入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选树、“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等实践活动。(牵头单位:文明办,配合单位:教育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5.推行文明行为规范。持续深化落实《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依托大中小学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老年学校及文化场馆等各类教育阵地,分众分类开展文明素养培训,组织社区邻里节、礼仪竞赛、礼仪形象展示等活动,普及深化传统文化、文明礼仪、法律法规、公共安全、行为规范、生态环保、国防教育等内容,形成党员干部重“勤廉”、学生群体重“励志”、行业职工重“责任”、社区居民重“和睦”等修身导向。大力推进健康兴庆行动,积极推行合理膳食、规律作息、戒烟限酒,拒食野生动物等健康生活方式。厉行勤俭节约,深入实施“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行动,深化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建立健全制止餐饮浪费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牵头单位:文明办,配合单位:人大法工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教育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分局、住建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6.深化拓展文明实践。探索实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星级创建管理办法,建强用好中心、所、站三级实践阵地,实现实践阵地在城乡社区、村100%覆盖,建成15分钟新时代文明实践圈,统筹推进学习科学理论、宣传党的政策、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文化生活、推动移风易俗等工作,持续扩大五个“10万+”品牌活动覆盖面、影响力和美誉度。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广泛开展各类形式的志愿服务。在提升应急救援、专业救助、支援保障能力上下功夫,推进应急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重点培育新时代文明实践“8+N”志愿服务队伍,每月常态化开展理论政策宣讲、文化文艺、助学支教、医疗健身、科学普及、法律服务、卫生环保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抓好志愿组织孵化培育、志愿者招募培训、志愿服务激励奖励工作,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广泛开展各级各类志愿服务先进典型选树宣传活动,让志愿服务成为兴庆区最靓丽的风景。(牵头单位:文明办,配合单位:组织部、团委、妇联、科协、总工会、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局、司法局、住建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三)实施“守法行动”,护航法治建设
7.普及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高标准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和生态保护、国土规划、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扎实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考法工作,建立“1+3+X”学法清单,运用网上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法系统,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深化兴庆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规范乡村“法律明白人”遴选、培养、使用管理,建立“法律明白人”辅导站,重点培育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为主的“法治带头人”,到2023年底,实现每个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及骨干全覆盖。积极组织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助推法治乡村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牵头单位:司法局,配合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8.深化守法实践活动。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将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延伸。持续深化兴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加大力度向群众宣传推介宁夏“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宁夏法律服务网、“宁夏12348”APP等线上法律服务平台,借助“宁夏公共法律智慧调度平台”推进实体、网络和热线三大平台深度融合,构建以“三台融合”为主体,法律服务网与司法行政App、小程序相互促进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和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推行村(社区)法律服务“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常态化提供村(社区)法律顾问线上和线下法律服务。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继续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建设。有序引导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驻调解中心,有效满足当事人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解纷诉求,推动矛盾纠纷得以妥善解决。(牵头单位:司法局,配合单位: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农水局、法院、检察院、信访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9.持续推进诚信建设。弘扬诚实守信的人文传统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把信用建设贯穿融入到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等各方面。弘扬诚信文化,在各行业开展诚信教育,全力打造讲诚信、守信用的社会环境。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信用修复等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深化银川市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创建,全力推进兴庆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诚信活动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活动。(牵头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文明办、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农水局、市场监管分局,各乡镇街道)
(四)实施“尚智行动”,涵育科学素养
10.普及科学知识理念。推动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及自治区、银川市相关实施方案。加快各类科普阵地建设升级,创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1个,新培育各类科普阵地2个。组织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科普大篷车”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围绕群众关心的领域开展主题科普活动,注重增强知识性、趣味性,提高吸引力、感染力,全方位、立体式推进科普宣传教育。创新科普理念和服务模式,大力推进科普信息化,推动“科普中国”资源落地应用。加强专职科普队伍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三长”人员专业优势,引领带动各类人员参与科技志愿服务“智惠行动”。(牵头单位:科协、科技工信局,配合单位:兴庆区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实施科学教育培训。完善青少年科技教育体系,围绕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实践能力,广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等活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围绕乡村振兴,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分层分类开展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乡村科技人才、农村干部等重点人群的科技教育培训5000人次。加强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面向产业工人,突出从业技能和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开展订单、定岗、定向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新创业培训5000人。推动老年人科学教育培训,依托老年活动场所、养老服务机构等,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将“科普中国”优质视频资源纳入培训内容。(牵头单位:科协、科技工信局,配合单位:兴庆区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培育弘扬科学精神。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激励青少年树立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远大志向。在全社会大力鼓励科学技术创新,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攻坚行动,建立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构建科技创新评价体系,发挥“科创中国”平台作用,持续打造品牌科普活动。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培养和引进一批科技工作者、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强化产学研用,加强智库建设,持续打击学术造假等学术腐败行为。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促进群众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牵头单位:科技工信局,配合单位:宣传部、发改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分局、科协,各乡镇街道)
(五)实施“崇文行动”,凝聚精神力量
13.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发掘整合黄河文化遗产,推进黄河文化资源普查,配合银川市建立黄河流域(银川段)系统的黄河文化遗产档案和黄河文化资源数据库,助力黄河文化传承彰显区建设。深入挖掘兴庆区历史文化,加强横城堡、黄沙古渡等文化遗产保护,配合区市推进长城、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建设。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持续抓好非遗保护利用工作。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深化拓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民俗、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等活动。持续深化“中华诵读之城”创建成果,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牵头单位:宣传部,配合单位:文旅局、文联,各乡镇街道)
14.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喜庆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持续推进“文化惠民·四送六进”工程,积极参与银川市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开展乡村文化活动,切实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着力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围绕满足群众经常性基本文化需求,采取“订单式、菜单式”模式,每年完成送演出120场次,送培训15场次。深入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紧盯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建设目标任务,指导乡镇村居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开展特色文化项目创建活动。(牵头单位:文旅局,配合单位:文联,各乡镇街道)
15.推动文化艺术普及。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创新开展“曲乐悠悠”“匠心灼灼”“瑰宝熠熠”“屏幕闪闪”四大乐章特色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文艺系列主题展览展演、“书香兴庆”全民阅读、优秀传统文化(戏曲)进校园、“美丽乡村·文化大集”“第二十届湖城之夏·广场文化季”文艺演出等活动,整合各类文化优势资源,拓宽精品剧目惠民演出深度和广度。积极培育演艺市场,促进演艺和旅游有机融合,提升文艺作品影响力和知名度。(牵头单位:宣传部,配合单位:文旅局、教育局、文联、总工会,各乡镇街道)
(六)实施“新风行动”,强化行为规范
16.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推进机关干部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项目化、品牌化,广泛组织发动驾校教学体验、满分复训和社会志愿者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和志愿劝导活动。以“疏堵提畅、文明出行”为主题,深入开展“文明出行、文明驾驶、文明载客、文明停车、文明乘车”五大行动,持续提升市民交通文明素养和安全法规意识。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在“美丽兴庆”开辟“曝光台”,广泛开展酒驾、终身禁驾、重点违法等驾驶人和企业的“十大曝光”行动,通过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倒逼和警示教育交通参与者文明行车。持续提升群众交通文明素养和安全法规意识,着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着力摒弃交通陋习,着力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交巡警一、二大队,配合单位:文明办、机关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17.深化移风易俗行动。广泛开展“拒绝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宣传浸润专项行动,深化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建好用好各村(社区)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红白理事会培训、红白事报备、移风易俗志愿服务、先进典型选树全覆盖,做到红白事有人管、规范办,高额彩礼、盲目攀比、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结合群众生活习俗和经济发展水平,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大力选树宣传移风易俗先进典型,发挥党员干部、新乡贤等示范作用,带动广大群众自觉践行文明理念、倡树时代新风。(牵头单位:区委农办、文明办,配合单位: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18.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坚持依法管网、办网、上网,加强网络空间生态治理,加强信息发布内容审核,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强化网络空间思想引领,繁荣网络文化,开展“兴庆好网民”工程,组织属地网络达人、网民积极参与互动传播,倡导网民文明用网、健康上网。加强对网上热点话题和突发事件舆论有效引导,持续开展网上“扫黄打非”工作,集中治理商业网站违规采编发布政治类有害信息和虚假信息、“标题党”炒作、蓄意制造舆论“热点”等违法和不良行为,集中整治噱头、炫富、恶搞、色情、暴力、怪异等低俗、庸俗、媚俗不文明行为,引导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深入推进“净网”专项行动,及时收集、处理网络诈骗、赌博、刷单、淫秽色情线索,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网信办,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各乡镇街道)
(七)实施“创建行动”,提升城市面貌
19.推动五大文明创建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百乡千村万户”行动,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加强分类指导,开展特色鲜明的行业创建活动,发挥文明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作用,强化监督管理,推动文明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进文明校园建设,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育优良校风学风,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和综合管理。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倡导家家户户立家训,引导广大家庭以德治家、以学兴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依托“宁夏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运行平台和银川市文明城市创建智能管理平台,构建线上+线下“双线”运行的精神文明创建新模式,提高文明创建信息化管理水平,稳步推行年度测评末尾淘汰制,切实激发各类创建主体的荣誉感和获得感,实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动态管理全覆盖,促进创建活动常态长效开展。(牵头单位:文明办,配合单位:兴庆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20.发挥示范建设效应。创新原有渠道方式,吸引更多单位、行业参与、融入文明创建工作。结合银川市文明创建“亮形象、展业绩、争先进”专项行动,打造一批“五大创建”示范典型,总结经验、形成亮点、培育品牌,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开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新局面。稳步扩大全国及自治区各类先进典型总量,新命名一批先进典型,文明城市创建整体参与率达到100%,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达到65%以上,各级文明单位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占比达到5%左右,动员兴庆区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文明校园创建。持续深化各级各类“文明细胞”创建,常态化开展创建“文明家庭”、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广泛开展“文明科室”“文明班级”“星级文明户”等典型选树,寻找不同类型的家庭典型,不断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牵头单位:文明办,配合单位:兴庆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兴庆区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县级领导包抓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工作机制,成立兴庆区文明素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部(文明办),强化统筹调度,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共建、社会支持、市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任务落实。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特点,科学制定本单位文明素养提升行动计划,培育形成一批有特色、能复制、可推广的活动项目。兴庆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统筹各方资源,动员企事业单位、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创新培训模式和活动载体,形成强大合力。落实投入责任,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经费予以保障。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围绕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广泛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报道,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氛围。及时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和鲜活经验,生动反映工作中的新气象新成效,反映广大群众的新生活新风貌,引导文明素养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将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建立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机制,作为年度考评依据。